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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小故事,真实性由我自己保证。嗯。



给你说个小故事吧。

我爸是那种很温和的人。

不是性子慢。


我家没人是慢性子(尤其我)。

他是那种性子偶尔急躁,人却很和气的类型。


极少与人起争执。但是若争执起来,就很顽固。这点我主母就可以证明。但让他急白脸的事儿很少,大部分时候,他的性格被周围人评价为“忠厚”。


凡事绝不亏欠他人。亲戚同事打电话请他帮忙,只要能帮的事儿,基本都会伸手。但对自己的事儿又不太在意。


譬如夏天买了个立扇短路,叫他拿回去退,他在家埋头苦修一阵(我爸会电工活儿),修好了。说用都用了,退回去给人家添麻烦干嘛。


你身边大概也有这种随和的长辈。

也许就是你家人吧。

你觉得很了解他们。

觉得大概是老一辈人为人热情忠厚。也倾向于回避冲突,凡事寻求妥协容忍。

但有天去买东西。有个壮汉欺负年轻女店员。

这种矛盾,通常起因于普通的小磕小碰罢了。不过,很快升级成了壮汉动手殴打妹子了。他家里另一口子居然还在旁边叫骂围观。这样的人,也委实不可思议。

和往常一样,周遭都是看客。

我爸立刻上前挺身而出。

我提着一颗心,只怕他一把年纪,要是被青壮年的壮汉磕碰着咋办。


主母边叫我报警,边教育我说,这种时候,挺身而出是基本道德。只要有那么一点能力,不能只想着逃避责任。当时还有个跟我爸年纪差不多的大叔一起上前。跟他同行的阿姨也义愤填膺。壮汉最后是溜走了。店员阿姨们迄今看到主母去购物,还会上来笑着招呼一声。

但说实话,我那时真的只想报警来着。并不想挤上去出手阻止。

我觉得肯定打不过那个壮汉。大约强出头,是要挨揍的。


这事过去不久后,我突然回想起一件往事。

还是青春期那会儿吧。友人被店家怀疑偷拿店里东西,搜了身。结果当然没拿。


我听说后出离愤怒,午休去派出所找警察叔叔,要求店主当面给友人道歉。被中年女店主骂的一塌糊涂。直到警察出面,勒令她道歉不可。

后来,友人的母亲来校,也没对我道谢——说真的,当初也不是图个道谢。一个谢字儿,委实可有可无——但她既没有安慰自己被搜身的小孩,也没有对为小孩挺身的朋友道谢,而是说,并“不想把事儿搞这么大”。


她不晓得我为何要多管这档闲事。

我也没法解释我的价值观。

她大概也并不想听。

的确,此事原本与我无关。


但若店主只要“怀疑”孩子们偷东西,就能把他们扣下来,再一番搜身。搜错也不道歉,甚至还恶言相向。若真的怀疑偷盗行为,不如打电话叫警察。谁给了你权利,让你限制人身自由,强行搜查小孩子的身体?


被怀疑是小偷搜身,这种屈辱又侵犯了人身自由的事,即便与我个人没有多少关系,依旧模糊地认为,多少会给被搜的人造成一定心理影响,然而作为受害者母亲,只是想着“不想把事儿搞大”。哪怕自己的小孩已经被澄清是冤枉的。

若你跪着,就不要奇怪为何有人敢在你身上踏上一只脚了。



但这事在某种程度上,确实给我了一点伤害。

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迟疑。

在壮汉行凶的时候,犹豫是否能够上前。


事到如今,知晓“不自重的人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”,知晓“懂点法律是好事”,但在网络完全不存在的年代,十岁小孩懂什么。说来也不奇怪。一腔热血,懵懵懂懂,被成年人否定了行事的正确性。


以至于很迷茫。错的是对方,受害者却说什么“不要声张”“大事化小”。那时,年幼的我也曾设想过,也许那位母亲是不想让他人听到风声,反而以为她家孩子行窃。


但那也不对。

正因为作为家长,你不能让懵懵懂懂的孩子去承担莫须有的污名,所以,更需要有法律力量正常介入,让真正有错的人承认错误才是


(我也知道,现在也有人对某些事物质疑。或者没有安全感。但在具体情况下,向执法者求助是最好的办法。)


这种事儿,还是仅限于普通搜身。

你更难想象,若是这个环境下的女性,受到的是性方面的侵害,那就更别提会遇到什么样的观点与言论了。


社会进化了,我们理解的更多,懂得更多。

我们知道“受害者有错”的论点,本身就是谬论了。

这是好事。


说来,去年看了丹泽尔华盛顿的“伸冤人(The Equalizer)”。


 ▲The Equalizer (2014)


故事挺老套。

退役特工丹泽尔年老退休。但后来为了拯救一名与自己完全没关系,仅仅在餐馆里吃饭认识的年轻女孩,便单枪匹马,挑平了整个俄罗斯黑帮。

这样的故事,也许你看了千千万万。


譬如,《六颗子弹》里的尚格云顿,《RED》里的布鲁斯威利斯,《洛奇6》和《龙出生天》里的史泰龙。《背水一战》里的州长,《哈利布朗》里的迈克尔凯因,《家园防线》里的杰森斯坦森。甚至还有前不久在电影院里看得泪满衣襟的《金刚狼》终章。



▲6 Bullets (2012)


▲The Last Stand (2013)


▲Harry Brown (2009)


但是,无论大屏幕上的迟暮英雄们演得如何地动天惊——咱们普通人每日会打交道的,依旧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。


对你我来说,反派可能就是难缠的上司,烦人的客户,或者某个会阴人的同事或者同学。


可我突然想到,丹泽尔华盛顿和其他所有暮年英雄们所坚持的“上前一步”,也许因为剧中的角色内心认为,“那是一种责任”。


说起来,相比丹泽尔华盛顿酷炫精确,分毫不差的利落身手,我爸充其量就是连镜头都不会扫过的,路过的大叔NPC。

就是那种你在街上或河边看到的,背着手溜达。

偶尔还戴着耳机听音乐的普通大叔。

尽管他很努力地坚持登山和走路,但一块儿腹肌都没有。


当然,对手也不存在什么俄罗斯黑帮坏蛋。

只是一个讨人厌的壮汉,也是NPC的级别罢了。


然而,那时那刻,他毕竟没有围观看看热闹,或双手背后悠闲溜达开,而是毫不犹豫地踏出了上前一步。

那时那刻,就是他自己的战场。


阿尔帕西诺的弗兰克说:

每次当我来到人生的十字路口,我都知道哪条是正确的道路。但我从来不走,因为我知道那条路太难走了。坚持原则的道路是留给有勇气的人去走的。


我很喜欢这句话。

虽然我并没有把握,真正能够做到片中那个讨人喜欢的男生那样坚持一个原则。

你肯定也这么想过。我也这么想过。

尤其是受过一点点伤害的内心里,好像有这么个模糊的念头。

为什么偏得我做这种吃力也未必讨好的事儿呢?


咱们多年来,是赞扬“集体美学”的社会风气。作为整个“集体”的力与美,经常被赞颂甚至夸大。但个人的存在感、权利与义务,却显得很模糊。尤其是我们所拥有的权利,这些年才终于慢慢地凸显出来。


你并不是因为生存于“集体”,才成为“个人”。

你原本就是“个人”。

一个独立的个体。

一个鲜活的个体。


个人英雄与群体道德并不冲突。

这是我花了许多年才搞明白的玩意儿。

你可以嘲笑我这种不可思议的迟缓反应。

但我明白这点时,才知道为何我们会对变身的超级英雄充满向往。每次超级英雄片儿被人嗤笑为“个人英雄主义”的时候,别忘了,他们代表的是“个体”的最强力量。


独行侠,也许并不现实。但独行侠的身上,凝聚了艺术与社会所赋予的一种美学与理想境界。凡人不可能达到。但追求的过程中,沿途的风景也不错。

如果每个个体有勇气去承担一定的责任,履行义务,去反抗一些不合理的暴力。那么,群体才有可能真正成为你的生存之处。


一种理想化的群体道德。

虽然理想化,但heroic毕竟是一种精神信仰。

就像人为什么活着一样。

答案千千万万,或者压根儿就没有。


人很复杂。人都有缺点。并没有“完美的人”。你也是,我也是。“成年人的世界”有时候是灰色的。

我们并不需要成为完美的人。

或者精神上特别崇高的人。

上次推荐的“四重奏”→【“手握自由的我们是灰色的,成人们将秘密保守。”】四个主角几乎都有一点儿灰暗过去。也有小毛病。

“黑白分明”的世界,本来就不存在。


有人挨揍之后,成为报复社会的凶兽

有人挨揍之后,成为保护他人的英雄

还有更多的人,即便无法成为故事里维护地球和平的英雄,但至少绝不做恶人的帮凶。

受过多少伤害,并不是你伤害他人的借口。


对普通人来说,这已经是一种“向前一步”了。


且看你如何去抉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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