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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开春了,但还惦记着寒冷又慵懒的冬天。



趁着取暖的功夫,裹着毯子看了些杂书。包括先前曾经拿着NDSI也看过的“醒世姻缘传”。

说来也奇怪,多年前在摇晃的地铁车厢里,究竟是怎么捧着沉甸甸的NDSI(那会儿还不是LL)就着上下屏的小字看完整本醒世姻缘的,现在完全不记得了。


就算记得,恐怕也没法儿用那耐心再一手抓着吊环一手按下一页的按钮。还得兼顾自己别坐过了站。——不过地铁坐过站,压力是小多了。反正下了车再走到对面坐回去就行了。不像坐公交车,徒步找回去的站台,担心时间不够,有点儿惶惶然的。


我记得那个时候其实已经有KINDLE了,然而机器还是按键翻页的初代,普及范围不广,与大屏智能手机一样,都属于将出现而未出现的数码产品。


再说,那会儿也正绞尽脑汁省下点生活费用啥的收集纸质书,自己的小翻盖机上读还是在NDSI上读,其实体验的差别并不大。


还在上学时,读三言两拍或者蜃楼志之类,总不知不觉看得挺上瘾的,“手不释卷”,非得看完。

然而,沉甸甸的读物看完后随手丢到一旁,里头的内容立刻记不得多少。

实在奇怪。过了一阵子拿出来重看,似曾相识,还是可以慢悠悠地从头再看一遍。

依旧兴高采烈,看完又忘光了。


因此反而喜欢翻看白话小说,许多鸡毛蒜皮家长里短街头巷尾的零碎玩意儿,夹在里头,很有意思。

要挑刺儿的话,那么任何时候都能瞧出“旧社会对女性的压迫”,然而饮食男女俗而琐碎的故事们永远也说不厌。

“使人有乍交之欢,不若使其无久处之厌”。

时间久远,陈旧又新鲜。好像隔着窗户看车外夜景。

山头黑黢黢的,既恐惧又有点说不清的迷醉。

半透明的玻璃上隐约照着一车厢里人的模糊影子。


我属于时常犯懒的类型,但若是真的长时间不去码字,却又会逐渐消沉下去。

只看不写虽然是许多懒蛋儿的理想,毕竟不能养活自己,加上实际码字与画画一样,都是力气活,也是手艺。

长久不动,人和笔会生锈的。


码字是作者独白。

文字没有声响,又有各种声响。

得到回应时,独白就变成了交谈。

大概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创作者都需要回应。不单为了那点虚荣的小心思——尽管虚荣人皆有之——而是响动成了双向的。


仿佛对着山遥遥唤了一声,山谷里也传来呼应的一嗓子似的。


正写到这里搓手磨叽着,主母从楼下回来,说临近傍晚,外面还是和暖多了。

主母说:“也不知道为什么,每年冬天就想不起夏天到底有多热,到了夏天又不能想象冬天裹棉衣是怎么回事儿。”


细想还真是这样。

不过,说不定也正因如此,像我读白话小说似的,无久处之厌,有过了忘了,忘了又来了。

咱们平凡而琐碎零散的四季才能过得总像是头遭体验似的,始终自有风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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